许昌日报:“照亮”游乐健身场所
许昌日报讯(记者 胡晨 通讯员 郭高尚)为进一步完善儿童游乐场和体育健身场所配套设施,着力解决照明设施缺失、照明条件不良等突出问题,自8月20日起,市城管局将利用40天时间对中心城区儿童游乐场和体育健身场所照明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儿童游乐场和体育健身场所照明设施建设管理情况,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开展此项集中整治工作,是市城管局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此次集中整治分全面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是中心城区所有已建成的公共儿童游乐场和体育健身场所,河湖水系沿线、广场游园内的儿童游乐场和体育健身场所是整治重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三项:对已建成游乐健身场所并投入使用但未安装照明设施的,按照标准及时完善照明设施;对已安装照明设施但设施损坏、光照不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维修更换照明灯具,保持照明设施良好;对照明设施日常管理不善、未按时开闭照明设施的,健全管理制度,按时开闭照明设施,保障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