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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公管办〔2019〕14号 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评价系统启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4 17:06:03 来源:本站编辑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精神,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覆盖,规范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和行政监督部门交易监管,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依据《关于建立全省在线监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覆盖的意见》(豫公管办〔201727 )等文件精神,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是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数据及监管情况进行量化评价。主要从数据上传、监督管理、运行维护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反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情况。

        (一)数据上传情况。主要包括数据集覆盖、业务环节覆盖率、数据上传及时性、数据正确率、监督代码匹配和交易标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以下简称“三码”)准确情况以及开评标场地信息。

        数据集覆盖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信息数据上传情况。

        业务环节覆盖率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业务领域的关键业务环节数据上传情况。

        数据上传及时性主要包括公告信息、开评标场地信息等关键业务数据上传的及时性。

        数据正确率主要包括上传数据的正确率及排名情况。

        监督代码匹配主要包括监督部门代码是否能正确关联到监管单位以及正确关联的比例。

        三码准确情况主要包括上传数据中的同一交易标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是否符合数据规范要求以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正确率。

        开评标场地信息主要包括是否及时上传开评标场地信息,在工作日若未上传开评标场地信息的,需核实当日是否无开评标业务。

        (二)监督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交易项目预警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系统使用和交易项目监管等。

        项目预警情况主要包括在评价考核周期内的红牌和黄牌预警数量。

        预警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在评价考核周期内的预警办结率。

        系统使用主要包括各地公管办是否每日登录在线监管平台,查看本地区监管平台的运行使用情况。

        项目监管主要包括在评价考核周期内的行政监督部门交易项目监管情况。

        (三)运行维护情况。主要包括数据维护、金额合理性、音视频检查和安全防护。

        数据维护主要包括数据是否稳定上传,工作日若无数据上传的,需核实当日是否无交易业务。

        金额合理性主要包括对交易数据中金额大于10亿元或小于1万元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合理性反馈和异常修复。

        音视频检查主要包括音视频清晰度、稳定性和异常修复响应速度。

        安全防护主要包括是否遵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平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其他事项。在日常开展评价活动中。当开评标场地信息、金额合理性、数据维护、音视频检查四个方面出现异常时,评价系统会发送异常消息提醒给管理员,并要求在当月评价内完成核实和反馈,凡未按期反馈整改的,评价系统将进行扣分。

        二、评价方式及办法

        (一)评价方式。评价采取月得分制的方式,由评价系统自动评分,从即日起评价系统上线测试运行,今年7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对当月的评价结果,由评价系统在次月5日前公布。登陆网址:http://ggzyzxjg.hndrc.gov.cn/ASPFrame/

        (二)评分办法。每月实行百分制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系统自动评分并进行排名,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为优秀,得分60分至90分的单位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

        三、评价结果公示

        省公管办依据评价系统每月对各地各单位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公示;每季度在新闻媒体或网站汇总公布,每半年下发文件予以全省通报。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全省表扬;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采取发提醒函、约谈和限期整改的方式督促整改;凡连续排名靠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限制其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取消全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评先资格。

         

        附件: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评价指标

         

         

         

         

        201959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评价指标

        序号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及办法

        得分

        备注

        1

        数据上传(40分)

        数据集覆盖

        7分)

        1、数据集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五个方面,缺少一个扣1分。
            2、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医药采购等其他类型交易数据上传的,每上报一类加0.5分,最多加2分。
            3、得分=5-1×缺少数据领域数+0.5×其他交易上传数量。

         

         

        业务环节

        覆盖率

        5分)

        1、工程建设:项目进场登记、项目信息、标段(包)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名单、评标打分、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每个环节为0.25分。
            政府采购:项目进场登记、项目信息、投标人名单、评标打分、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告,每个环节为0.25分。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出让公告、结果公告,每个环节为0.25分。
            国有产权交易:挂牌披露信息、交易结果信息,每个环节为0.25分。
            2、得分=0.25×(工程建设环节数+政府采购环节数+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环节数+国有产权环节数),最高5分。

         

        土地成交行为信息和成交宗地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信息和结果信息合并计算,国有产权股权类和实物资产合并计算

        1

        数据上传(40分)

        数据上传及时性

        5分)

        1、根据数据及时率记分,数据及时率=当月上传实时数据之和÷当月上传数据总量×100%
            2、得分=5×数据上传及时率。

         

        场地信息上报时间应在开标时间之前,公告信息上报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

        数据正确率

        5分)

        1、对数据正确率进行排名,按照排名记分。
        2、得分=5×(最大排名值-名次+1÷最大排名值。

         

         

        监督代码

        匹配

        5分)

        1、根据监督部门代码匹配率记分,代码匹配率=正确关联数据量÷数据总量×100%
            2、得分=5×代码匹配率。

         

        各地管理员可以通过“数据质量”-“监督代码校验”菜单掌握匹配情况,并及时提供监督部门代码上传监管平台。

        三码准确情况

        5分)

        1、根据上传的统一交易标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上传准确率进行记分,准确率1=(实时上传数据中包含码的总量-实时上传数据中包含码的异常量)÷实时上传数据中包含码的总量×100%

        2、根据上传的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的数据上传准确率进行记分,准确率2=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与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的审批信息匹配数量÷实时上传数据中包含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的项目总量×100%;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允许空值,当月无上传的不得分。

        3、得分=5×(准确率1+准确率2)÷2

         

         

        开评标场地信息

        8分)

        1、工作日无开评标项目的由各地上报反馈情况,若核实为数据漏传的每次扣0.5分,当月未反馈确认的作为数据漏传记录进行扣分。
            2、得分=8-0.5×漏传次数,最低得0分。

         

        无今日开评标信息的单位,系统自动发送消息提醒,各地在系统中反馈确认,当月未反馈确认的作为数据漏传记录进行扣分。

        2

        监督管理

        30分)

        项目预警

        情况
        5分)

        1、黄牌预警每产生一个扣0.2分,红牌预警每产生一个扣0.5分。
            2、得分=5-预警应扣分,最低得0分。

         

         

        预警处理

        5分)

        1、根据预警办结率情况记分,预警办结率=当月办结数量÷(上月未办结总量+当月预警产生总量)×100%
            2、得分=5×预警办结率,最多得5分。

         

         

        系统使用

        5分)

        1、根据各地公管办业务分管负责人和管理员的系统使用情况记分,工作日无登录记录的每人次扣0.2分。
            2、得分=5-未登录应扣分,最低得0分。

         

         

        项目监管

        15分)

        1、根据项目监管情况记分,项目监管率=实际监管项目数÷当月开评标项目总数。
            2、得分=15×项目监管率。

         

         

        3

        运行维护(30分)

        数据维护
        10分)

        1、工作日未上报数据的由各地进行反馈,核实为数据漏传的每次扣1分,当月未反馈确认的作为数据漏传记录进行扣分。
            数据增量=今日数据总量-昨日数据总量,评价考核时间点为每日零点。
            2、得分=10-增量为0应扣分,最低得0分。

         

        工作日未上报数据的单位,系统自动发送消息提醒,各地在系统中反馈确认,当月未反馈确认的作为数据漏传记录进行扣分。

        金额合理性

        10分)

        1、金额大于10亿元或小于1万元,由各地反馈情况,当月一次未反馈的扣1分。
            2、得分=10-当月未反馈次数,最低得0分。

         

        符合条件的数据统计并发送消息提醒,各地在系统中反馈金额合理性和金额异常修复情况给监管平台复核。

        音视频检查

        10分)

        1、对各地摄像头进行检查,每个场地存在摄像头异常(无法访问、视频模糊、声音不清楚等)的扣1分。
            2、场地摄像头检查中发现异常(无法访问、视频模糊、声音不清楚等)且未在1天内修复的,每拖延1天扣1分。
            3、得分=10-音视频异常应扣分,最低得0分。

         

        场地监控异常的单位,监管平台发送消息提醒,各地在系统中反馈修复情况给监管平台复核,当月未反馈确认的作为场地异常记录进行扣分。

        安全防护

        符合以下情况的,运行维护整体分数记为0分:
            1、未遵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安全保障要求,导致发生严重安全事件的;
            2、符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责任追究规定的。

         

         

        说明事项:评价按照省本级和省辖市(总排名)、省直管县(市)、各交易平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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