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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中心公开办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工作计划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实实在在做好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党组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力量。
(二)加强网站建设。我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开设栏目,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着重为各方主体提供网上办事服务。一是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招投标项目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严把网上信息发布关口,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栏目,优化业务流程,以服务公众为出发点,有效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三是切实保障网站安全。针对安全、带宽和服务等需求,规范机房环境,确保网络设备安全,为网站安全、有效运作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系统建设,做好机房建设、Web安全发布系统、防火墙系统、病毒防治系统等基础性工作;定期备份网站数据,并进行系统安全测评;建立预警、应急方案,防范页面篡改、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情况,确保网络安全。
(三)提高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程度。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在2016年完成了交易项目网上受理业务、发布公告、招标文件上传下载、澄清答疑、发布中标公示、保证金网上收退、电子辅助清标等信息化工作的研发、上线和运行;按照河南省关于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平台的统一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实行CA数字证书认证报名,保证了网络交易的安全性、稳定性;在业务区域均安装高清网络摄像头,实现监控全覆盖;建立电子监督室、驻场办,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实行远程监督;目前中心新场所的信息化建设已开工,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四)加强监督检查。中心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办随时协调和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每一步骤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导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中心监察室及时对公开活动中的每项工作进行跟访,对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通过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20条,其中,招标拍卖信息共7337条(建设工程项目2784条:招标公告1254条,变更公告523条,中标公示1007条;政府采购项目4457条:招标公告2318条,变更公告514条,中标公示1625条;国土交易项目51条:出让公告27条,变更公告1条,成交公告23条;产权交易项目45条:交易公告32条,变更公告3条,结果公示10条);职能服务431条;政策法规制度52条。另外,在中心公共阅览场所公开126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渠道。一是利用中心网站公开;二是利用公开栏公开;三是利用微信公开;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五是利用文件、会议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是召开各类培训会议。共召开交易各方主体培训3次,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培训5次,培训近400人。二是利用媒体政策解读。通过许昌日报、晨报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篇,向省公管办报送工作信息9篇,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工作信息1篇。三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在中心党组酝酿重大决策过程中,利用中层扩大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反复征求意见,分别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和问卷调查,确保决策科学、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的依申请公开未收费,也未产生减免费用。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情况
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2人,均为兼职人员,所需经费在中心办公费中开支。
八、培训情况
我单位按时参加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参加新闻发言人培训1人次。
九、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改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和安排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要求,与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一同安排、一同落实、一同检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抓好巩固提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更加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公开效果。特别是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的范围,增强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公开的影响力和时效性,实现在空间、时间上的全方位延伸。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轨道,充实和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在人、财、物上提供保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