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省道103禹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因故终止招标,随后将在相关媒介重新发布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将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所有投标人与我单位委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处理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并关注相关媒介的公开招标公告,以便继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事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禹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