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文章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6-05-25 08:59:30     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改组

        解散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 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 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条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 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级以下党 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本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 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 长办理期限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从国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参加国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国外国驻华使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外国驻华使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 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十八条 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六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八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临时出国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一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轻并认真检讨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 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 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 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 党察看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有第一款规定情形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 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商办企业的

        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在国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的

        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七十九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

         

        第八十三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 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八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后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在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 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物合伙私分的以受贿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行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 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二条 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 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 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下列公务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八 十五条规定处理

        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管理

        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

        代征代缴税款

        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依照党内法规从事党的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

         

        第九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进行走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走私的从重处分

        单位走私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 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 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公司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公司同类的业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公司),实则本人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

        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第一百零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强迫金融企业或者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违纪违法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致使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抵制的不予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从事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 信证明虚假鉴证等文件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知悉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或者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的

        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

        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和服务流向外地市场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 退税款或者补贴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 除党籍处分

        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私分国有资产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 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者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 卖的物品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 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 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 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开除党籍处分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 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决策的

        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为的

        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行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渎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 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 职务处分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

        对本单位下属单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或者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购进假冒伪劣商品的

        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发生的破坏国家自然资源的行为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的

        对本单位下属单位违反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海关会计统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的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 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在文教卫生邮电通信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生严重事故的

        在灾害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失未能避免或者减少的

        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管辖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 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 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对发生的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放任不管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 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爆炸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矿山安全以及其他事故的

        在组织群众性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或者公共场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有害食品发生危害人身健康的事故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执纪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

        对依照规定应当移交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案件不移交的

        在办案工作中因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等事件的

        在行政裁决或者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审判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或者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或者经 查证确属冤假错案而不予纠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 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的

        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的

        有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情形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叛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出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 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 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党员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 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侮辱诽谤他人的

        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

        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

        有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五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邮件信件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八条 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章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九条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条 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重婚或者包养情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一条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二条 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三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进行色情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影视书画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八条 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观看淫秽表演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九条 进行淫乱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猥亵侮辱妇女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有关规定种植毒品原植物或者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精神药品和其他违禁品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侵犯公私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盗窃公私财物的

        诈骗公私财物的

        抢夺公私财物的

        破坏或者哄抢公私财物的

        有其他侵犯公私财产行为的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外赌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六十三条 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纪依法执行公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六十四条 扰乱和破坏生产交通工作等公共秩序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生产工作社会生活秩序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六十五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抢夺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六十七条 违反国家关于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古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八条 编造散播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的信息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六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七十条 包庇犯罪分子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包庇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主要成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包庇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受纪律处分人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七十一条 被犯罪分子蒙骗而为其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七十二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七十三条 违反国境管理法律法规偷越国境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 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 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 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