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2〕37号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报来《关于呈报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宿舍楼和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许职院文〔2022〕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2022年7月20日,我委委托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宿舍楼和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宿舍楼和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修订后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宿舍楼和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单位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西北部。
三、结合你院实际,核定新建技能培训宿舍楼及游泳训练中心,用地面积14789.12㎡(约合22.18亩),总建筑面积14560㎡。技能培训宿舍楼地上建筑面积9245㎡、地下建筑面积2615㎡(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机房),游泳训练中心面积2700㎡(地下)。
四、项目总投资692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不得举债建设。
五、项目建设工期:核定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建筑安装及重要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许市国用(2007)第00800000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宿舍楼和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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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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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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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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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9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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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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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4 |
建筑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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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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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5.26 |
安装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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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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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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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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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2 |
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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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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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6 |
重要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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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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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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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940.63 |
情况说明:设备与重要材料包含在工程施工中。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103.04万元、场地平整及临时设施费45.02万元、前期工作咨询费8.31万元、招标代理费24.11万元、环境影响评价费2.48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106.03万元、地震安全评价费3.64万元、消防检测费4.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1.04万元、预备费512.59万元。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