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事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行动,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对新建(停建)、已腾退办公用房的闲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调推进,全面掌握了全市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的现状。
2016年4月,借助全市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我们对市本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核查。截止2016年7月,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均能按照要求,所有超标办公用房全部清理整改到位。但是,在梳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全市共有1481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存在闲置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工作性质特殊(如公、检、法机关及所属单位;二是腾退面积较小、较为分散,无法整建制、整单位地统筹调剂;三是不适用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如门面房)。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统一调配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单位,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建立长效“联管”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机关办公用房超标准设计、超标准建设、超面积使用等问题的发生,从而达到减少财政支出、规范使用管理的目的和实效。同时,按照“标准红线不能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后统筹使用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