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4.6元,比上年增长3.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26.1元,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8.1元,增长6.2%。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95.9元,比上年下降0.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093.8元,下降4.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861.5元,增长3.8%。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7.18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0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2.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2.2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8.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5.1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9.71万人。
全年全市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55.62万元,救助人次11.8万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71户,22788人,累计发放资金9813.2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9502户,62817人,累计发放资金17727.4万元。
全年全市3962户、8839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上年末的0.24%下降至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