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高院对外通报近期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大河网记者了解到,河南省三级法院9月17日至9月21日集中开庭审理宣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共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1件145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3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111人。
当天,省高院还向外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除了郑州中院二审宣判的被告人张中彦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渑池县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古亚飞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外,禹州的一起“沙霸”获刑案也作为典型案例对外通报。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翟书玲、李增立、李晓五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禹州市颍河湾小区,采取围堵业主进料车辆、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小区业主高价使用其提供的水泥、沙子等装修材料或装修服务。
该恶势力团伙采取上述方式共向该小区七名业主提供上料等服务,交易额共计人民币24800元。
此外,当发现有业主正常施工时,该团伙即采取阻拦运料车辆、驱赶上料工人、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挠他人施工,并强制收取好处费。该恶势力团伙实施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当地法院审判,被告人翟书玲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5000元。其他两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一年零五个月的刑罚,均判处罚金。并判令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