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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原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5-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豫健委〔2020〕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推进健康中原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深入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现将《健康中原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健康中原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63号),深入推进健康中原行动,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推动健康中原建设,惠及人民群众。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教育。围绕正确认识新冠病毒、人群防护建议、各类场所防疫指南、防护用品使用、心理干预等方面知识技能,制作核心信息和适合各类传播平台使用的科普产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推广健康促进“321”模式。落实医疗机构帮扶县区提升健康素养工作,促进健康教育进家庭、进乡村、进学校,有效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持续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项目。提高健康促进县区、医院、学校创建质量。做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工作。启用12320热线新中心,做好线上咨询服务,及时发布健康科普信息。(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打造有社会影响的健康品牌。深入开展健康中原行“十个一”和健康中国行主题活动,加大农村地区健康教育供给力度。(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扶贫办、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加强健康科普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两机制”,启动建设覆盖全省的健康科普融媒体平台,推动建立医务人员健康科普激励约束机制。(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二)合理膳食行动。

        1.指导各地各级成立合理膳食营养工作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各级营养相关专业工作机构。推进营养健康标准能力建设,配合国家做好完善油、盐、糖包装标准的相关工作,适时推进执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落实国家卫生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原则上覆盖至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手实施我省居民营养状况及合理膳食相关数据指标的监测调查,完成人群食物消费状况监测,2020年重点开展我省“居民营养健康知晓率”的基础调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创新开展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技能。利用相关学会、协会、医疗机构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食品安全及营养相关教育培训,逐步提升营养指导员万人配备比例。(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实现食品安全标准、营养健康等各项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利用食品安全周、全民营养周等时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知识宣教活动,推进主流健康传播媒体营养科普计划,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全社会营养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加快推进“两场三馆”建设。安排扶持资金支持10个县(市、区)建设全民健身综合馆和11个县(市、区)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广场,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建成“两场三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推进“15分钟健身圈”建设。支持各地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公园、河湖岸边等空间,配建城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资助各地建设167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0多个全民健身路径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项目,年底实现乡镇体育健身设施和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支持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省44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挖掘潜力,扩大开放范围,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开放补助政策。(省教育厅、财政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探索实施体育惠民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在郑州、洛阳、新乡、焦作4个省辖市开展体育健身优惠券试点,发挥体彩公益金利民、惠民政策效应,引导鼓励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消费。(省财政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5.推进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资助建设20个室外智慧健身房,试点推行群众身边的智慧化全民健身设施,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建设。(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6.持续抓好传统活动赛事。在举办好“六赛两节两活动”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小型多样、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扩大青少年、老年人和特殊人群的参与范围。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继续举办好“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民间民俗传统体育大赛、“中国农民丰收节”农村体育健身活动等赛事,推动全民健身在农村地区的开展。(省教育厅、民族宗教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促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冰雪运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组织策划冰雪旅游节、冰雪嘉年华、冰雪文化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冰雪活动,推动冰雪运动向群众身边延伸、向四季拓展。(省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8.积极引入社会资源。进一步创造便利条件,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探索打造“活力中原”街舞、轮滑等时尚体育大会,“锦绣中原”登山、攀岩等户外体育运动节,“智慧中原”围棋、桥牌等智力运动会,“艇进中原”赛艇挑战赛等新兴体育运动精品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省教育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9. 推动开展线上体育活动。深入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律,认真总结线上健身经验做法,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棋类、桥牌、广场舞、瑜伽、毽球、跳绳等网络赛事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新型全民健身活动形式。(省体育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

        10. 持续开展体质健康测评服务。支持资助基层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建设,促进体质测定网点向城市社区、乡镇延伸。鼓励开展日常化、公益性的体质健康测评和运动处方指导服务。建立受测人员健康档案,进行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2020年城乡居民开展体质测评和运动健身指导服务不少于15万人次。(省体育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1.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集成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体育信息资源,大力宣传、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和大健康理念,引导群众树立体育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提高公众体育素养。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四)控烟行动。

        1. 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中小学校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事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 完善公共场所无烟法规。修订《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推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推动省辖市加快制订或修订公共场所无烟法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 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强化青少年控烟宣传教育,加快培育青少年无烟文化。加强烟草销售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推进戒烟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医生简短戒烟干预技术。加强戒烟门诊建设,试点开展戒烟干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控烟系列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控烟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违法烟草广告打击力度。(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事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 做好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发布2019年度全省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主要结果。开展2020年全省成年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省卫生健康委,12月底前完成)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督促各地健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力争2020年底每个县至少设置1家精神卫生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均开设心理门诊。(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继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至少培训100名精神科医师,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进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人才,充实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完善多部门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推进会,加强各级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项目办工作能力培训,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服务水平。(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卫生健康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印发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指导各地整合现有力量,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创作、播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组织举办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在河南广播电台“大医生来了”栏目制作播出一期心理健康主题节目,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织专家赴新乡市、驻马店市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制订河南省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方案,组织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9月底前完成)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不断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00%乡镇的监测网络,构筑强有力的饮水卫生健康保障网。2020年,计划丰水期、枯水期分别完成监测点5514处。引导各地做好数据分析利用,及时公开水质信息。(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在37个涉农县(市、区),740个行政村,连续开展项目县土壤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等监测。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郑州、漯河、许昌三市的宾馆(酒店)、游泳场(馆)、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店、候车室等5类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严格防控环境相关疾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健康影响监测工作。对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6个市开展监测,研究分析空气主要污染物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积极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引导群众做好健康防护。(省卫生健康委负责,2021年6底前完成)

        4.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功能显着提升。(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加强环境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固体废弃物回收设施的投入,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文体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防灾抗灾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性评价,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提高相关标准,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力度,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8.积极防范意外伤害。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孕产期保健专科、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等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构筑母婴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持续规范实施省重点民生实事。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140万人以上;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55%以上、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不断完善筛查机制。(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强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快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机制,逐步扩大筛查病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继续做好妇幼健康相关项目,重点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筛查率达90%以上;强化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加强对53个贫困县的监测指导,推进营养包规范有序发放。(省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1.落实好近视防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河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年度学生视力的监测调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力争2020年学生总体近视率再下降1个百分点。(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学“最美大课间”和体育艺术“一校一品”展评活动。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特色学校的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校园篮球、冰雪等体育项目。举办省级学生体育竞赛,并组织参加全国十四届学生运动会。认真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体育局、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组织好全省心理健康剧展播。(省教育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继续实施“师生健康·中国健康”。结合“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学生健康素养。(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学校卫生状况调研。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学校卫生状况调研,摸清学校卫生室建设、校医配备情况,掌握健康教育师资及授课情况、幼儿园保健师资情况。(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6.完成2019年学生体质调研数据分析报告。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成为学校体育常态化工作,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出台我省第八次体质调研报告,为相关工作提供支撑。(省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继续推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指导好41个试点县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8.组织春、秋季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全省春、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保障新学期学生入学饮食安全。(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9.继续深入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建设。研究制定《河南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基本实现中小学校食堂全覆盖。(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0.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开展食品卫生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健全职业健康工作体系。加强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健全职业病诊疗网络,建立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完善职业健康工作制度。印发《河南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职业病防治等制度,建立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制度。(省卫生健康、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建立全省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分类救治尘肺病患者。(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实施重点防治项目监测。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启动“健康企业”建设。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活动,指导试点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7.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体的便捷性,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持续推进)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加快组建完善市县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印发《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完善医养结合发展机制,加大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老年综合症防治适宜技术、安宁疗护服务与管理等培训。深入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指导各地争创国家级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开展“敬老文明号”及敬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开展“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省老龄办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周活动、阿尔茨海默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关爱老年健康”科普征文活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服务项目,组织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8.持续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9.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0.结合全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森林康养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县区(基地)创建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文化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1.大力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加大对我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1. 强化财政支持,持续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引入社会力量,推进落实我省HEARTS高血压防治项目。(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开展河南省脑卒中康复培训项目。(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启动)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工作。(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开展省市县脑卒中防治网络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1.开展农村上消化道癌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淮河流域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项目。(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继续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依托现有资源,积极争取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省癌症中心为龙头,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癌症防治中心,健全我省“省市县”三级癌症防治网络。(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健全多层次癌症防治人才培养机制,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培训,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一般性诊疗等能力全面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1.开展2020年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项目。(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建立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推进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网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6月底前完成)

        3.加强呼吸内科能力建设。推进无烟门诊和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为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1.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依托,成立省级糖尿病防治中心。(省卫生健康委负责,6月底前完成)

        2.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河南省糖尿病防治体系的通知》,指导市、县两级创建糖尿病防治中心,成立糖尿病防治专家委员会,完善糖尿病防治队伍,逐步构建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研究制定“标准化糖尿病防治临床路径”,探索社区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的方法,开展人员培训。(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各级宣传、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工会、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糖尿病日”等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形成良好的生活、饮食、运动习惯。(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1.继续强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强化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储备和物资储备,严防疫情输入扩散。(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省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

        2.强化艾滋病综合防治。贯彻《河南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艾滋病综合干预、扩大检测和治疗、社会综合治理、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六大工程,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巩固提高防治成效,努力减少新发感染。(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药监局、郑州海关、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做好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整合开展性病、丙肝规范化培训,提升防治工作水平。协调落实国家相关药物政策,提高治疗成效。(省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强化结核病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加强县(市)级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强化结核病患者规范治疗与管理。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确保DOTS覆盖率100%;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持续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疫苗全过程电子追溯。推进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继续做好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流感监测和疫情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输入性疟疾病例“1-3-7”管理和疫点处置为核心,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持续开展手足口病监测、预警,提倡疫苗接种,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持续开展人间布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和调查处置、提升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应对能力。(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郑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强化地方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降氟改水问题工程、水氟超标工程监测力度,强化对合格碘盐覆盖率不达标地区监测。总结推广地方病防控示范县建设经验,实现重点地方病全部消除(控制)。(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8.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宣传。(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广电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