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和管理,保障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培训和考试质量,为社会输送合格的驾驶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及公安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结合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实际,经365bet中文版客户端_365bet提款多少时间_beat365手机安卓版公安局、365bet中文版客户端_365bet提款多少时间_beat365手机安卓版交通运输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现就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全面启用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驾驶人培训考试衔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 自2012年11月1日起,驾驶人培训要全部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计时管理系统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驾驶培训机构统一申报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相应准驾车型考试预约时,要凭交通部门审核签发的机打《培训记录》预约各科目考试申请。待全省试点结束后再全面推广教练车GPS定位、指纹比对、视频监控和培训计程等技术,全部启用前,由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及各县(市)交通运管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培训记录表条形码扫描等措施确认驾校预约考试学员的培训记录信息。凡发现驾校存在弄虚作假,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报考,或培训记录造假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预约考试,同时对该驾校作出停止受理考试申请1-3个月的处罚。
二、 严格核定培训能力
公安交管、交通运管部门在对驾校进行每年一次例行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驾校培训能力专项评估。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积极推进规范化教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联合交通运管部门根据《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要求,严格按照正规驾校桩训库数量与培训人数每月1:8的比例,驾驶操作教练员人数不少于教练车数量的1.1倍等二项指标,核定其培训能力,确定受理考试人数上限,向社会公布,确保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
三、 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
(一)交通部门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作为驾校发展的根本出发点的原则。通过科学分析预测,合理规划布局,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侧重发展一级驾校,提升我市驾培行业形象,以引领市场发展方向;限制三级驾校许可,重点进行培训结构调整;以避免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恶性竞争。促进全市驾培行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二)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的自律行为,各驾校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报名处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教练员、教学场地,以及培训费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考试费收费项目(工本费、各科目考试费、补考费、夜考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情况。在学员培训、考试过程中,各驾校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驾校采取恶意降价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或者以欺骗学员、分解收费项目等手段多收取学员费用。严禁未经许可登记随意设立招生报名点、或超越许可范围和脱离属地监管私自非法设立招生点、招生派出机构。严禁不按教学大纲培训、不使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等不正当行为。有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对驾校进行停业整顿处理,整顿期间停止受理报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