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对2014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党委和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汇报制度,认真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工作,及时充实调整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听取责任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订目标,分解任务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突出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是责任目标制订、检查、考核及结果运用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对班子内部及所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突出“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要突出责任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围绕工作职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制约、规范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能够量化的目标,形成各级班子有任务,人人肩上有重担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把反腐败专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内部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组织实施,强化落实措施,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效果运用
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措施。局党委在对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中督查和年底考核,重点检查和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考核内容力求具体规范,考核标准力求明确合理,考核方法力求科学简便,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公正。要建立和完善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系统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管理。要积极探索将责任制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有效结合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制度,今年要实行按责任制考核评定档次和民主测评得票率与公务员考核档次、提拔任用直接挂钩的办法,切实将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综合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中去,真正发挥责任制工作应有的作用。
六、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追究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本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敢于追究,严格追究,严格执行纪律。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司法、信访、审计、纠风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拓宽责任追究案件线索渠道,对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究。
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确定加强工作的思路,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各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宴请;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要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完善起来,通过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细、做实。各单位要把抓好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风气纳入责任目标和考核范畴,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继续坚持和延伸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干部任用等公示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它形式,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当好参谋,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努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