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在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以“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为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主动参与的源动力。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运输企业领导班子要开展一次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主要领导要围绕“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主题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署名文章在当体媒体上刊登。二是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与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查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在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内部职工举办一次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制讲座。
(二)开展“两项服务”。一是在所有道路客运站、渡口渡船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二是在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出行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的宣传、咨询服务。
(三)开展“三项行动”活动。一是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在发车前司机郑重向乘客公开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一规范”: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规范驾驶行为。二是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治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等。三是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行动。有组织地开展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剖析事故原因,举案说法,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车站、码头、渡口、施工现场、车、船等处张贴宣传标语,通过现场宣讲、展板展示、网络宣传、发放传单、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周”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利用一周时间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学习宣讲。邀请专家举行专题辅导讲座,发放新《安全生产法》及释义读本,张贴、悬挂宣传展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参加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